“青春志愿行 共筑中国梦”轻舞飞扬文艺演出
由共青团烟台市委、烟台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办,学雷锋烟台市爱心使者志愿服务大队具体承办的“青春志愿行 共筑中国梦”学雷锋轻舞飞扬专场志愿服务文艺演出,定于2016年1月17日(周日),在宫家岛温暖公寓爱心礼堂举办,请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,欢迎爱心企业友情参与。
所有的志愿服务,都是我们行为和道德的至高体现,而且此次活动,将有100多儿童为老人服务,并表演精彩节目。
附【声明】
由学雷锋烟台市爱心使者志愿服务队发起的活动均系自行组织、自愿参加, 为非赢利性质活动,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,加强自我保护意识。活动中发生任何意外及损害,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救援,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,特此声明!参加者必须在参加活动之前完全阅读本声明,声明条款即日生效并视为参加者接受本声明全部内容。
1.活动的参加者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,非完全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带领参加。活动中发生财产或人身损害等后果由参加者自行承担,活动发起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;凡报名者均应阅读本声明并视为完全接受本声明。
2.活动中发起者对活动进行协调、联络、指引,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、自愿参加、风险自担、责任自负。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,亦不属于发起人的经营行为,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其它补充、连带责任,不担保或提供任何人身和财产方面的安全保障。
3.活动属于非赢利性公益活动,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,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,但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团队成员都应本着““尽力救助,风险自担”的原则参加活动,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。
4.参加者参加活动前,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,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,同时向家属完全披露本声明的内容并由家属同意该免责声明。参加人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,否则后果由参加者自负。
5.一旦发生交通意外,同车搭乘者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,不再另行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。
6.如发生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的行为,则由受害人依法向相关侵害人追究法律责任,发起人和组织者不承担补充或连带责任。
7.鉴于活动难免会存在不可预知的危险性,参加者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声明并视为接受本声明内容。如参加者对本声明条款存在异议或不能接受,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活动,本声明即日生效。